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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办公室党支部学习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表时间]:2016-10-31 [浏览次数]:

按照《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广师党委〔2016〕85号)要求,学院办公室党支部于10月25日召开专题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提出学院办公室作为学院窗口部门贯彻落实具体要求。

学习会上,院办主任房亚兵同志带领全体党员干部逐条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原则、实施主体、问责对象、问责内容等进行详细解读。房亚兵给院办全体党员干部提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增强“四种意识”,激发责任担当;二是要把问责条例的学习贯穿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始终,深刻领会问责条例的实质和要义,充分认识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三是要大力支持、全力配合巡视组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学习会上,与会党员干部还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13条内容、6种问责情形和7种问责方式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学院办公室党支部书记姚洪略同志就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进行了安排和督促强调。

此外,学院办公室党支部高度重视各项工作严谨性,把问责工作作为日常业务学习的重要内容。在2016年4月14日,学院办公室党支部就举行了《各科室(岗位)被问责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专题讨论,所有人员针对自身所在岗位查找风险点并提出防控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