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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支部开展“严守党性纪律,坚持五个必须,杜绝七个有之”专题学习讨论

[发表时间]:2015-09-28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做好机关党委“书记项目”的通知》要求,9月25日上午,学院办公室、校区办公室党支部联合开展了遵守“五个必须”,防范“七个有之”专题政治学习活动。学院院长王乐夫同志及院办、校区办、校友办负责人分别作重点发言。会议由院办党支部书记姚洪略主持。

王乐夫同志从当前国家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谈起,联系工作作风全面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七个有之”内容,认为支部成员在工作中基本上都能按要求执行。他号召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学习,全面提高认识,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并防止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房亚兵同志认为,“五个必须”提出具有非常高的政治高度,它集中体现在“必须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上,它是党员思想政治素质的内在要求,是党员党性的具体体现,是《党章》的基本要求。他还结合历史事件、工作经历中的正反案例,号召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要与党中央、学院党委保持一致,并对照“五个必须”、“七个有之”内容进行自我剖析。符盛丰同志从历史事件和当前面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不同观点讲起,认为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五个必须”不容易,他强调,考验党员的党性就是要看在重大事件发生的时候,作为党员,要有政治敏锐性,要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吴晓琼同志表示,我们要坚决服从党中央、学校党委的决议,要维护好团结。她对照“七个有之”内容进行自我剖析,指出,要管好自己,管好身边人。李晓琼同志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内涵出发,结合“五个必须”、“七个有之”及校友会工作的内容,认为我们无论在工作上,还是在生活中,都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姚洪略同志认为,“五个必须”、“七个有之”是党中央对党内不良行为和现象进行的总结,作为党员干部要时刻提醒自己,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对党委、党组织作出的最后决议要坚决执行。同时,他还从从严治党的角度,阐述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重要性。

接着,支部的其他成员围绕以上发言分别交流了自己的想法和体会,认为此次学习活动非常有意义,不但深化了自己对遵守“五个必须”、防范“七个有之”专题学习内容的认识,而且进一步升华了自己的思想,表示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都做到与党中央、学院党委保持一致,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