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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党支部组织召开“书记项目”第四次专题学习会

[发表时间]:2015-09-28 [浏览次数]:

9月25日,根据《教务处党支部“书记项目”实施计划》安排,教务处党支部在二教605室召开“书记项目”第四次专题学习会,主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学习。教务处党支部所有党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教务处党支部书记吴松主持。

本次专题学习共有王中生、闫仙和陈丽萍3位同志作主题发言。王中生以《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和谐社会”的理解》为题作主题发言。他首先阐述了自己对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的理解,主要包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和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等;随后介绍了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内容,主要有个人自身的和谐,人与人直接的和谐,社会各系统、各阶层之间的和谐,个人、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以及整个国家与外部世界的和谐等方面;他还以具体事例分析了目前我国社会不和谐的因素,进而从个人修身养性及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之道等方面论述了如何做到更加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原则、实施举措。

闫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孔子“仁”思想的继承——以“友善”为例》为题作主题发言。她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上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属于道德范畴的规范。孔子“仁”的思想影响了中华民族人格几个世纪,“仁”的思想作为最高道德准则成为中华民族道德教育的根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对“仁”的思想的继承,这既符合道德原则决定道德规范的普遍原理,也是“仁”的思想在现代社会新的内涵的体现。

陈丽萍同志作了题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敬业”的认识》的发言。她主要结合其部门的实际工作谈了对核心价值观中的“敬业”的准则及主要内涵的理解。她认为“敬业”首先是指人们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是传统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是扎实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和重要保障;其次,“敬业”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中华民族是一个勤劳的民族,留下“敬业乐群”、“百事之成也,必在敬之”等耳熟能详的成语;再次,“敬业”创造美好生活。敬业不仅关系到自我的生存和发展,获得个人的价值实现,对国家的健康稳定发展,对推动社会和个人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将“敬业”精神结合到实际工作中,应该做到树立高度责任感、职业荣誉感,脚踏实地干工作;增强依章行事,严守保密意识等。

本次专题学习会上,还专门对“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行学习研讨。研讨会上,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七个有之”和“五个必须”的要求,黄秋文、吴松、王中生、王永超四位教务处领导分别作了主题发言,为各党员同志明确了什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什么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怎样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详细分析了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现象,要求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五个必须”,同时联系个人及教务处的实际,分析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要求各位党员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在各项教学管理工作中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法规矩。

各位同志发言后,教务处党支部全体党员还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内容、自己的理解等方面作了研讨;对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现象作了剖析和对照检查,对 “五个必须”的要求深入进行了认真学习、研讨,全体党员干部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把“五个必须”要求落实到全部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