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广师党委〔2018〕8号)精神,党办、统战部支部于1月13日下午召开2017年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
为充分开好此次组织生活会,支部在10月19日和11月27日分别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党章,并且开展了支部党员为学生党支部共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党课等活动,进一步使全体党员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和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会前,党办、统战部负责人分别与支部党员开展了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
根据会议程序,支部书记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并简要介绍了一年来支部的建设情况,包括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工作创新与取得的成绩,并对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查摆与分析;支部中层领导干部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对照党章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情况等深入查摆具体问题;支部全体党员围绕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等深入查摆具体问题。会上,党员之间结合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联系具体事,实事求是的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最后,民主评议通过民主测评和组织评定的方式开展,根据党员日常表现,支部黄文浩、陈瑾两位同志评为“优秀”,支部其他同志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