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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与招投标党支部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党课第2讲

[发表时间]:2018-04-12 [浏览次数]:

4月12日上午,资产与招投标党支部召开了党员(扩大)专题组织生活会议。潘自勉副院长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招投标管理中心全体成员(其中12名党员、4名非党员)参加会议。

专题组织生活会由支部书记赵振有同志主持。

按照支部学习的统一安排,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由招投标管理中心主任、资产与招投标党支部组织委员兼纪委委员滕立国同志作了题为《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专题报告。滕立国同志以建设社会主义发达国家的大背景下,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说起,系统梳理了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3编11章133条;提醒党员知“红线”,告诫大家坚决不要触碰“红线”,坚决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学院副院长潘自勉同志在发言中,首先肯定了滕立国同志的党课内容;他强调,无论是党员还是非党员,都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现学习全覆盖;结合业务工作,提高警惕,廉洁自律,筑牢底线,努力为学校在“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的发展中献计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