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支部:
学院党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广师党组〔2017〕19号)、《关于开展我院“党费交纳日”活动的通知》(广师党组〔2017〕20号)两个文件已挂“教工信息平台”,请各支部组织各位党员及时查阅,并按通知要求落实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支部还没有领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 人民日报重要言论汇编》学习材料的,于本周五前到机关党委邓辉处领取,并按要求于9月15日前组织支部党员召开“我为党旗添光彩,我为评估做贡献”专题组织生活会,请各支部做好会议记录,并在9月15日前将活动图片和学习情况以新闻稿件的形式发送到机关党委,在机关党委网站上发布。
2.按“党费交纳日”活动通知要求,请各支部将每月的10号定为“党费交纳日”,每名党员主动准时足额交纳每月党费。非工作日可以提前或顺延。结合《机关党委党费收缴指引》(在机关党委网站“资料下载”查阅),严格按照党委要求自觉交纳党费,并请各支部负责收缴党费的同志按要求在9月15日前集中交到财务处并将收据原件和党费明细表复印件交到机关党委邓辉处。
3.机关党委联系人:邓辉,38256611,13380093819,52179083@qq.com。特此通知
机关党委
2017.9.6